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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80%股權
2025-11-27
項目名稱: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80%股權
項目編號:G32025GD0000170
掛牌價格: 246.4 萬元
掛牌時間:2025-11-27 至 2025-12-24
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80%股權
轉讓方承諾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標的企業(yè)簡況
標的企業(yè)名稱 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住所) 貴州省畢節(jié)市織金縣中寨鎮(zhèn)水頭寨村下寨組 法定代表人 許曼梨 成立日期 2021-06-01 注冊資本 500萬元(人民幣) 經濟類型 國有控股企業(yè) 企業(yè)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所屬行業(yè) 批發(fā)業(yè) 經營規(guī)模 微型 經營范圍 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禁止的不得經營;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應當許可(審批)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憑許可(審批)文件經營;法律、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無需許可(審批)的,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經營。(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加工、運輸、貯藏及其他相關服務;水產品批發(fā);食品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銷售;日用品銷售;個人衛(wèi)生用品銷售;日用品批發(fā);日用雜品銷售;日用木制品銷售;辦公用品銷售;水產品零售;飲料生產;食品生產;食品進出口;現(xiàn)制現(xiàn)售飲用水;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倉儲設備租賃服務;裝卸搬運;道路貨物運輸(不含危險貨物);養(yǎng)生保健服務(非醫(yī)療);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日用百貨銷售;食品互聯(lián)網銷售;食品互聯(lián)網銷售(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520524MAAL2LY17M 原股東是否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否(不放棄)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否 內部決策情況 其他 內部決策情況說明 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股東決定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否 職工人數(shù) 1 是否導致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轉移 是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否 標的企業(yè)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持股比例(%) 廣東新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80 織金榮茂有機食品有限公司 20 以下數(shù)據出自企業(yè)2024年度審計報告 營業(yè)收入(萬元) 利潤總額(萬元) 凈利潤(萬元) 472.22 42.78 43.83 資產總計(萬元) 負債總計(萬元) 所有者權益(萬元) 396.04 323.67 72.38 審計機構 廣東中職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東莞分所 備注 以下數(shù)據出自企業(yè)2025年06月財務報表 報表類型 月報 營業(yè)收入(萬元) 利潤總額(萬元) 凈利潤(萬元) 152.22 22.9 22.91 資產總計(萬元) 負債總計(萬元) 所有者權益(萬元) 343.99 248.7 95.29 備注 轉讓方簡況
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廣東新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地(住所) 廣東省東莞市東城街道同順路2號 經濟類型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yè))/國有全資企業(yè) 注冊資本 8000萬元(人民幣) 企業(yè)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所屬行業(yè) 建筑安裝業(yè) 經營規(guī)模 小型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4419002818257370 法定代表人 楊立新 持有產權比例 80% 擬轉讓產權比例 80%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其他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其他說明 經營班子會議決議表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市級(區(qū)縣)國資委監(jiān)管 監(jiān)管機構屬地(省) 廣東省 監(jiān)管機構屬地(市) 東莞市 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東莞實業(y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9144190005677374XW 批準單位名稱 東莞實業(y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批準日期 2025-09-16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董事會決議 批準文件名稱 東莞實業(y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第20次會議決議 批準文號 東實董事決〔2025〕117號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是否允許網上報名 否 是否允許聯(lián)合受讓 否 轉讓底價(萬元) 246.4 價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價款支付要求 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產權交易價款。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受讓申請手續(xù)辦理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應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保證金。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產權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產權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2.3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8110901012901892054 開戶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產權交易文件和對標的企業(yè)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齊全性、規(guī)范性審核,必要時可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經轉讓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審核后,確定合格意向受讓方。 5.不涉及原股東優(yōu)先購買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僅產生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的,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成為受讓方,成交價按轉讓底價與受讓方在《產權受讓申請書》所填意向受讓價格孰高原則確定;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按照網絡多次報價方式組織交易確定受讓方。 涉及原股東優(yōu)先購買權情況的:經公開征集產生一個(含)以上非原股東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項目進入網絡競價。通過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最終報價人,若最終報價人為原股東的,確定其為受讓方。若最終報價人為非原股東合格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原股東放棄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由該最終報價人成為受讓方;原股東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由原股東以該最終報價人的最終報價并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讓程序后成為受讓方。 6.受讓方須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6.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資金用途”。 6.2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開戶行: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7.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擬轉讓產權意向并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組織。本公告所稱合格意向受讓方是指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和轉讓方審核,符合受讓方條件和轉讓要求并取得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掛牌價格即為轉讓底價。 8.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產權轉讓中涉及的一切法定稅費(即由代表國家行使征稅職責的國家各級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機關征收的稅費),除《產權交易合同》另有約定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繳納。 (2)產權轉讓中涉及的除法定稅費之外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產權交易服務費,經轉讓方、受讓方雙方當事人共同協(xié)商約定,各自依法承擔。 9.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的損益處理:標的企業(yè)資產評估基準日到工商變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間內產生的損益由工商變更后的標的企業(yè)股東按股權比例承擔和享有。交易雙方不得以交易期間企業(yè)經營性損益等理由對已達成的交易條件和交易價格進行調整。 10.本次產權轉讓導致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失去標的企業(yè)實際控制權,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yè)不得再繼續(xù)使用國家出資企業(yè)及其子企業(yè)的字號、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xù)以國家出資企業(yè)子企業(yè)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11.受讓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產權交易價款。 12.受讓方須承諾其資金來源合法合規(guī)且不涉及違規(guī)向自然人募資,不以受讓產權作為底層資產違規(guī)設計或包裝成金融產品直接或間接向自然人銷售。 受讓方資格條件 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保證金設定 是否交納保證金 是 交納金額(萬元) 70 交納時間 信息披露期滿17:00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保證金處置方式 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zhí)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按規(guī)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1)誠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滿之日起,未經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無故申請退還。(2)誠意金在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后,等同于保證金金額的部分自動轉為保證金,誠意金余額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3)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符合資格的意向受讓方,誠意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相關主體。 收款賬號 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8110901012901892054(用于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開戶行: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北京路支行 轉賬備注:G32025GD0000170 保證內容 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企業(yè)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zhí)行。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1.標的企業(yè)認繳注冊資本為500萬元,實收資本為300萬元。其中,轉讓方廣東新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認繳注冊資本400萬元,實繳出資240萬元,出資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股東織金榮茂有機食品有限公司認繳注冊資本100萬元,實繳出資60萬元,出資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本次轉讓的標的企業(yè)80%股權對應未實繳部分的出資義務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承諾在完成標的公司股權成交后一個月內履行注冊資金實繳的責任,實繳完成后應將實繳出資證明交轉讓方備案。若股權轉讓后,轉讓方因受讓方未履行剩余注冊資本實繳義務被第三方追究補償責任的,轉讓方有權向受讓方追償。 2.標的企業(yè)原股東織金榮茂有機食品有限公司不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3.織金高原泉水務有限公司(作為甲方)與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作為乙方)此前已簽訂《瓶裝水總代理協(xié)議》,約定由甲方授權乙方銷售其“云貴高源”品牌下所有產品,為互聯(lián)網及線下銷售全國唯一總代理,甲方并授權乙方使用“云貴高源”品牌及商標,而乙方作為“云貴高源”品牌全國唯一總代理,有權將“云貴高源”品牌及商標授權給第三方使用。如標的股權成功轉讓,甲乙雙方將在股權完成轉讓3個工作日內簽訂《瓶裝水總代理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并即時生效,自補充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瓶裝水總代理協(xié)議》中約定的甲方授權乙方銷售其“云貴高源”品牌下所有產品,為互聯(lián)網及線下銷售全國唯一總代理的條款全部終止執(zhí)行。 4.特別事項及其他披露事項詳見廣東正量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廣東新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擬轉讓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股權涉及的該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粵正量資評整體(2025)0029號]、廣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貴州新鍶源飲用水銷售有限公司清產核資專項審計報告》[天健莞專審字(2025)第0146號]以及北京德恒(東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5.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股權)轉讓項目所涉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該等文件所披露內容并已自行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根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放棄對轉讓方所有權利主張。 6.意向受讓方須在承諾對產權轉讓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認同并接受標的企業(yè)及產權現(xiàn)狀的前提下確認受讓。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轉讓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為由拒絕簽署產權轉讓合同或拒絕支付交易價款或放棄受讓或退還轉讓標的,否則視為違約。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信息披露終結 競價方式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交易機構聯(lián)系人 林小姐 交易機構聯(lián)系電話 020-38830228
